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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变动

2019-05-15 00:00:00

执行董事辞任

南方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韦越先生(「韦先生」)有意投放更多时间以建立本身业务,故已呈辞执行董事职务,自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韦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与彼辞任有关的任何事宜须提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垂注。

委任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佈,黄佑军先生(「黄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黄先生,46岁,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加入本集团出任执行董事,主要负责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营运。加入本集团前,黄先生由一九九五年八月至二零零六年八月先后担任中国贵州省赫章县威奢乡人民政府财政办公室职员、文员及主任,以及扶贫办副主任兼副镇长。自二零零二年三月至二零零四年七月,彼亦出任中国贵州省赫章县威奢乡柏枝煤矿副总经理,负责管理及监督矿场的营运安全。黄先生随后于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二零零八年三月间担任中国贵州省赫章县德卓镇党委(「党委」)副书记兼镇长。彼于二零零八年三月至二零一二年一月先后出任中国贵州省赫章县白果街道及六曲河镇党委副书记兼镇长。由二零零八年十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彼亦为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汪家寨煤矿副总经理,主要负责矿场的日常业务运营及安全。由二零一二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彼先后出任中国贵州省赫章县六曲河镇及城关镇党委书记。由二零一六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黄先生出任中国贵州省赫章县组织部副部长及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工作委员会书记,由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九月,出任中国贵州省赫章县党委住房和建设局委员,以及城市规划局局长。由二零一七年九月至二零一八年三月,彼担任中国贵州省赫章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黄先生于二零零七年七月在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完成本科法律专业,并于一九九五年七月在贵州省毕节地区财贸学校取得财务及会计文凭。

黄先生已就其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为期三年,自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彼之委任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轮流退任及重选连任。黄先生有权收取每年200,000港元酬金。黄先生之酬金乃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的建议并参考黄先生在本公司之职责及责任、本公司薪酬政策及现行市场惯例而釐定。

黄先生于过去三年概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或取得其他重要委任或专业资格。自二零一八年三月起,黄先生担任赫章县人民政府在赫章县宏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定义见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巿规则」)))的代表。除上述披露外及于本公告日期,黄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巿规则)概无任何关係。

于本公告日期,黄先生概无亦不被视为于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除上述披露外,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予以披露,亦无须提请股东垂注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韦先生于在任期间对本公司所作贡献,并对黄先生的任命表示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