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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上巿地位

2021-10-18 00:00:00

本公告由南方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2)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章)第 XIVA 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一日、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及二零二一年十月七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由 Emerson Analytics Co. Ltd. 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发佈的该报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执行董事辞任、核数师辞任、本公司附属公司破产重整及暂停买卖股份以待发佈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取消上巿地位

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八日接获联交所函件(「 函件」),告知上市委员会根据上市规则第 6.01A 条决定取消本公司的上市地位。函件中指出,本公司股份的最后上市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最后上市日期」),而股份上市地位将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日上午九时正起取消。

本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务请注意,于最后上市日期后,儘管股份的股票仍继续有效,但股份将不再继续上市,亦不再于联交所买卖。因此,本公司将不再受上市规则规管。

继续暂停买卖股份

应本公司要求,股份自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

本公司在联交所之上巿地位将会被取消,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日上午九时正起生效。此后,股份将不再于联交所进行买卖。

股东如对股份取消上巿之影响有任何疑问,建议寻求适当之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