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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及未能遵守上市规则

2023-01-18 00:00:00

中国艺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刘健先生(「刘先生」)因个人健康问题,因此已提呈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1月18日起生效。刘先生亦已不再为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刘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敦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刘先生于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深表谢意。

未能遵守上市规则

于刘先生辞任后,本公司未能符合下列规定:(i)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0(1)条,董事会须由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ii)根据上市规则第3.21条,审核委员会须仅由非执行董事组成及至少拥有三名成员;及(iii)根据上市规则第3.25条,薪酬委员会大部分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因此,本公司将遵照上市规则第3.11及3.27条,尽快于刘先生自辞任日期起计三个月内作出相关委任,尽力物色合适人选填补董事会及其委员会出现的空缺。

本公司将就有关委任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