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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2-03 00:00:00

本公告乃信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按照对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年度」)之相关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及目前可得资料,预期年度股东应占溢利相较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录得显着减少。本集团预期,相较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净溢利约人民币394.8百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录得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净溢利约人民币201.7百万元(并未计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落实之年度业绩之任何潜在调整)。

董事会认为该减少主要由于该年度内中国汽车市场气氛疲弱。由于受到中美经济及贸易摩擦、采用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以及新能源汽车补贴削减等因素的影响,中国汽车行业在2019年承受着巨大压力。2019年整车总产量为25.7百万辆,同比下降7.5%,而销量总计25.8百万辆,同比下降8.2%。另一方面,由于我们的无锡生产基地于2019年上半年因水处理服务的中断及暂停产生的营运亏损,且该年度收入增长少于销售成本增幅,因此,本集团该年度的股东应占溢利减少约48.9%。

儘管如此,董事会认为本集团的整体财务状况依然稳健,董事会对本集团的前景仍持乐观态度。

本盈利警告公告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相关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及目前可得资料而作出,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确认或审阅。本公司正在落实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预期将于2020年3月底前刊发之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