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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控股收购土地及工厂

2017-09-18 19:33:00

本公告乃由信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於2017年9月18日(交易时段後),本公司的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惠州建邦精密塑胶有限公司(「买方」)与万利通(九江)金属表面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卖方」)订立买卖协议(「该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收购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江西省九江市的一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连同位於该幅土地上的两座工厂(「该等工厂」)(「收购事项」),总代价为人民币36百万元(相当於约43.02百万港元),其乃经卖方及买方於公平协商後达成及将根据该协议分四期付款。该等工厂的获许可用途包括电镀及生产电镀产品。

预期收购事项将有助於本集团於中国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新的生产基地的计划。预期新生产基地将於2018年年末开始投入营运。本公司将就建立新生产基地的进程於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作出进一步公告。

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於本公告日期,卖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各自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的第三方。

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由於计算收购事项的各项适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收购事项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的须予公布交易。

股东及本公司的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