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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控股行使部分超额配股权、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间结束

2017-07-26 21:05:00

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

本公司宣布,招股章程所述的超额配股权已由独家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包销商)於2017年7月21日部分行使,涉及合共6,487,000股股份(「超额配发股份」),相当於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初步提呈的发售股份总数约2.59%,以协助归还部分稳定价格经办人根据借股协议向Green Pinnacle借入的37,500,000股股份,用於补足国际配售的超额分配。本公司将按全球发售项下每股股份的发售价每股股份3.42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配发及发行超额配发股份。

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

本公司进一步宣布,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於2017年7月21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後第30日)结束。

稳定价格经办人於稳定价格期内进行的稳定价格行动包括:

(1) 於国际配售中超额分配合共37,500,000股股份,相当於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初步提呈的发售股份约15%;

(2) 根据借股协议向Green Pinnacle借入合共37,500,000股股份以协助交付与国际配售的超额分配有关的证券;

(3) 於稳定价格期间,按市场上每股股份介乎3.23港元至3.42港元的价格(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购入合共31,013,000股股份(相当於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初步提呈的发售股份约12.41%);及

(4) 独家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包销商)於2017年7月21日就合共6,487,000股股份(相当於於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初步提呈的发售股份总数约2.59%)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以协助归还部分稳定价格经办人根据借股协议向Green Pinnacle借入的37,500,000股用於补足国际配售的超额分配的股份。

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

本公司宣布,招股章程所述的超额配股权已由独家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包销商)於2017年7月21日部分行使,涉及合共6,487,000股股份(相当於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初步提呈的发售股份总数约2.59%),以补足国际配售的超额分配。

本公司将按全球发售项下每股股份的发售价每股股份3.42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配发及发行超额配发股份。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批准超额配发股份上市及买卖。该等超额配发股份预期将於2017年7月27日上午九时正或前後开始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董事确认,紧随本公司配发及发行相关超额配发股份完成後,公众将持有本公司当时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28.60%,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公众持股量规定。

本公司紧接本公司配发及发行相关超额配发股份完成前及紧随本公司配发及发行相关超额配发股份完成後的股权架构如下:

紧接配发及发行 紧随配发及发行

超额配发股份前 超额配发股份後

占本公司 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本 已发行股本

股份数目 的概约百分比 股份数目 的概约百分比

GreenPinnacle(附注1) 718,596,750 71.86% 718,596,750 71.40%

(附注3)

公众:

刘子贞女士 20,153,250 2.01% 20,153,250 2.00%

Euroshare(附注2) 11,250,000 1.13% 11,250,000 1.12%

Greater Talent 63,500,000 6.35% 63,500,000 6.31%

其他公众股东 186,500,000 18.65% 192,987,000 19.17%

总计 1,000,000,000 100.00% 1,006,487,000 100.00%

附注:

1. Green Pinnacle由Mealth PTC全资拥有。Green Pinnacle及其所拥有的股份均构成由马先生(作为委托人)创立且其受托人为Mealth PTC的Mealth酌量权信托的信托资产的一部分。Mealth酌量权信托为酌量权信托,其酌量权信托对象为马先生、马氏家族受益人、管理层受益人及其他受益人。若干董事(即何晓律先生、孟军先生、刘军先生及张玉敏先生)为Mealth酌量权信托的酌量权信托对象。

2. 於2017年6月28日上市後,KP Share(由Green Pinnacle及刘子贞女士拥有97.272%及2.728%的股权)不再为Euroshare的5,100股A类股份之持有人。

3. 此包括由稳定价格经办人根据借股协议向Green Pinnacle借入的合共37,500,000股股份。

经扣除包销费用及佣金後,本公司自发行超额配发股份获得的额外所得款项净额约17.6百万港元,将由本公司用於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 — 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载用途。

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

本公司进一步宣布,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条例第9(2)条,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於2017年7月21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认购申请截止日期後第30日)结束。

稳定价格经办人於稳定价格期内进行的稳定价格行动包括:

(1) 於国际配售中超额分配合共37,500,000股股份,相当於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初步提呈的发售股份约15%;

(2) 根据借股协议向Green Pinnacle借入合共37,500,000股股份以协助交付与国际配售的超额分配有关的证券;

(3) 於稳定价格期间,按市场上每股股份介乎3.23港元至3.42港元的价格(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购入合共31,013,000股股份(相当於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初步提呈的发售股份约12.41%);及

(4) 独家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包销商)於2017年7月21日就合共6,487,000股股份(相当於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初步提呈的发售股份总数约2.59%)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以协助归还部分稳定价格经办人根据借股协议向Green Pinnacle借入的37,500,000股用於补足国际配售的超额分配的股份。

稳定价格经办人於稳定价格期期间在市场上作出的最後一次购买於2017年7月21日进行,价格为每股股份3.24港元(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