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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1-03-10 00:00:00

本公告由伟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发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对本集团目前可得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预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不少于人民币15,000,000元,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则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31,000,000元。有关预期增加主要归因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出售于惠阳金利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出售事项」)的收益,有关出售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有关出售事项的通函内。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对本集团目前可得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财务资料的初步评估,该等账目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阅或确认。本集团将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公司年度业绩公告内披露具体财务数据,本公司预期将于2021年3月底前刊发有关年度业绩。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