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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订立贷款协议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的披露

2021-12-22 00:00:00

贷款协议

董事会宣佈于2021年12月21日(交易时段后),民生教育(为借款方)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集团成员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DEG)(为贷款方)订立贷款协议。根据贷款协议,DEG同意贷款给民生教育,民生教育同意向DEG筹借本金最多为28,240,000美元的贷款,贷款最晚还款日期为2028年6月15日。贷款于2023年6月15日开始分11期等额偿还,每半年一期。贷款将用于(其中包括)本集团业务拓展和日常运营。

董事认为,本公司成功获得政策性银行的长期贷款支持,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国际声誉,为本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融资支持。

根据上述规则第13.18条作出的披露

根据附属于贷款协议的股份保留协议,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及最终控股股东李学春先生及民生集团须承担特定履约责任,于贷款未清偿期间,李学春先生须直接维持持有民生集团不少于51%的合法及实际拥有权益;及民生集团须直接维持持有本公司不少于51%的合法及实际拥有权益。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及最终控股股东李学春先生通过其持有民生集团90%的权益和民生集团持有本公司71.59%的权益从而间接持有本公司64.43%的权益。

如违反任何上述特定履约责任将构成贷款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DEG将有权要求民生教育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本公告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项下披露规定而作出。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在李学春先生根据贷款协议所承担的上述特定履约责任仍然存续期间,本公司须在中期报告及年报内作出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