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0年4月23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买方(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及目标公司就收购事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收购及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待售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121,330,000港元。代价将由买方促使本公司根据买卖协议的条款及条件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偿付。
代价股份于发行时相当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4.78%及经发行代价股份扩大的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4.56%。代价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发行,且彼此之间及与当时其他已发行股份将于所有方面享有同等地位。
完成收购事项后,目标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收购事项涉及的一项或多项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述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少于25%,因此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收购事项须待买买协议项下的若干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故不一定会完成。因此,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