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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诉讼公告

2019-09-04 00:00:00

此乃国际友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本公司」) 作出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南山融资租赁(天津) 有限公司(「南山租赁」)(作为原告) 最近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院」) 对讷河市人民医院(「讷河医院」) 和讷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讷河城投」) 提出诉讼(「诉讼」) ,并已接获法院颁佈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津03民初219号) 。

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南山租赁及讷河医院订立融资租赁协议(「协议」) 。根据协议,讷河医院向南山租赁出售若干医疗设备(「设备」) ,购买价为人民币70,000,000元(「购买价」) ,讷河医院将设备租回并以每季度支付4,212,085元的租赁费,为期五年。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南山租赁已根据协议向讷河医院支付购买价。

就讷河医院在协议项下的支付义务,南山租赁与讷河城投签订了担保协议,讷河城投作为担保人,同意在讷河医院未能履行支付义务时向南山租赁提供付款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期,儘管南山租赁曾多次以各种方式催收,惟讷河医院仍未有根据协议支付若干到期租金。因此,南山租赁向讷河医院和讷河城投提起诉讼,主张:

1、 讷河医院索偿人民币约78,896,862.82元(即(其中包括) 讷河医院结欠之未付租金、余下租期之未付租金、违约金、滞纳金及南山租赁产生之其他开支) 。

2、 讷河城投承担上述款项的连带支付责任。

本公司将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以知会股东及投资者此法律诉讼之任何重大进程。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