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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非执行董事

2020-09-17 00:00:00

国际友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焦建斌先生(「焦先生」)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焦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焦先生,24岁,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加入本集团,并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起担任友联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主席及法定代表人。于加入本集团前,焦先生于二零一八年六月至二零一八年八月于香港宏科发展有限公司任实习生,负责协助及协调国内外贸易及其他销售相关工作。彼亦于二零一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九年八月于信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暑期实习生,负责研究海外投资项目、编制行业分析及市场预测。于二零二零年四月,焦先生获委任为天宸康合证券有限公司的董事,主要负责该公司的业务营运。

焦先生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取得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理学士学位,主修商科,副修数学及电脑科学。

焦先生与本公司签立委任函,任期由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起计为期一年,直至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为期一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终止,并须按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焦先生有权获取董事酬金每年1.00港元。

焦先生的酬金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参考其职位、投入的时间、职责及本公司的薪酬政策以及现行市况釐定,并经董事会批准。

除上文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

(i)焦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于任何其他公众公司(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ii)焦先生并无或不被视为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iii)焦先生并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

(iv)焦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及

(v)概无关于焦先生的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规定予以披露,亦无任何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焦先生加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