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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出售目标公司待售股份及股东贷款之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延迟寄发通函

2020-03-27 00:00:00

兹提述星星地产集团( 开曼群岛) 有限公司(「 本公司」) 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八日的公告(「该公告」) , 内容有关(其中包括) 出售虹彩控股有限公司之所有已发行股本及股东贷款。 除另有指明外, 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载,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有关该出售进一步详情; 及(ii)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将载入通函之若干资料, 预期通函之寄发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