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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有关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股东週年大会通函

2019-03-14 00:00:00

兹提述星星地产集团(开曼群岛)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的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通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以及载有股东週年大会通告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的本公司通函(「股东週年大会通函」)。除另行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股东週年大会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澄清,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中之英文版本附注2存在无心之失。就此,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中之英文版本附注2应修订如下:

为确定符合资格获派建议末期股息之本公司股东,本公司将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星期四)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概不办理任何股份过户事宜。为符合资格享有本通告议程第二项之建议末期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件必须不迟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以办理登记手续。」

除上述澄清外,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以及股东週年大会通函所有其他资料均维持不变。本澄清公告为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以及股东週年大会通函之补充,并应与该等文件一併阅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