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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出售事项之须予披露交易之补充及澄清公告

2021-03-04 00:00:00

兹提述星星地产集团(开曼群岛)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之有关出售事项之须予披露交易之公告(「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澄清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先决条件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出售事项的完成交易受不同条件的规限(除非买方同意豁免有关条件),方可作实。本公司希望对公告中「先决条件」部分中(d)条款作出补充,因此,(d)条款将修定如下:

卖方于该临时协议及该正式协议(如有)中就该物业拥有权及目标公司资产并无涉及任何诉讼及产权负担给予之某些陈述、承诺及保证在所有要项上为真实、准确、正确,且直至完成时仍为真实、准确、正确;及(仅在未行使物业认购权的情况下适用)卖方根据该临时协议给予的所有声明﹑承诺和陈述在完成交易前于所有重大方面均应保持真实﹑准确及正确;」

调整购买价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购买价可予调整。本公司希望对购买价格的调整细节进行补充如下:

(仅在未行使物业认购权的情况下适用)于完成日期,前提是尚未行使的物业认购权:

(a)如果目标公司的流动资产超过其流动负债(不包括待售债务和现有抵押下的未偿债务,如适用),,则买方将于完成时向卖方支付超出之数,或倘目标公司之流动资产少于其流动负债(不包括待售债务及现有按揭下未偿还金额),则卖方将向买方支付不足之数;

(b)卖方承诺在完成日期前至少三天向买方或买方的律师交付包括目标公司备考管理报表(「备考报表」),包括目标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当前财政年度开始至完成日期止的备考损益表和目标公司截至完成日期的备考资产负债表。如果备考报表中显示的有形资产净值(见以下定义)大于或小于零,则购买价之余额将向上或向下(视情况而定)调整如下:

(i)应把备考报表中显示目标公司的所有当前流动资产,包括应收租金(如适用)(直至并包括完成日期)﹑水电费和其他杂项押金﹑预付政府差饷及地税﹑以及其他费用(直至但不包括完成日期)从购买价之余额中添加;和

(ii)应把备考报表中显示的目标公司的所有负债(待售债务除外)从购买价之余额中扣除。

有形资产净值」是指目标公司于完成日期所有有形资产(可随时转换为现金或现金等值项目者,不包括该物业、任何无形资产及其他固定资产)之总和减所有负债(包括实际、或然或其他负债,但不包括待售债务)及拨备之总和。

出售事项所得款项的拟定用途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交易成本、税项及专业费用后)将约为$15,454,401港元。本公司拟将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作偿还银行贷款及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

本公司希望补充上述之交易成本包括偿还目标公司之现有银行按揭贷款,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按揭贷款为35,607,474港元。本公司另外希望澄清本公司拟将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作偿还之银行贷款是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银行贷款。

澄清

本公司谨此澄清,于该公佈的「购买价」部分,有一项因无心之失而出现之错误,目标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审核财务报表所示的出售公司资产净值应约为13,430,589港元而不是49,430,589港元。

除上文所述者外,该公告内的全部资料均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