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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0-01-03 00:00:00

本公告乃由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宣布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本公司与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华润医药商业」)订立了一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据此,本公司与华润医药商业将借助华润医药商业的配送网络和药物储备能力,联合开发互联网渠道,致力于直接服务终端及患者的线上渠道建设,提升本公司核心产品「可威」磷酸奥司他韦系列对全国突发性需求的响应,并加强其他产品的终端覆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合作期限为三年。

华润医药商业是国内大型医药流通企业,为华润集团旗下公司,是华润集团一级利润中心。华润医药商业主要从事医药商品营销、物流配送以及提供医药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经营西药制剂、化学原料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生物制品、营养保健品等。截至本公告日期,以各本公司董事所知所信,并经过所有合理查询,华润医药商业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连人士(定义于上市规则)以外的独立第三方。

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文件,其为协议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文件及为协议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建议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