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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于二零一九年第四季度及二零一九年全年的未经审核营运概要

2020-01-02 00:00:00

本公告乃由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本集团目前可得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本公司管理层的初步估算,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本公司营业额录得人民币约6,220百万元,将较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增长约145%,及预期本集团自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本公司营业额录得人民币约1,780百万元,将较自二零一八年十月一日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录得增长约125%。预期中的本公司营业额增长主要是由于:(i)本公司核心产品可威销售额的持续增长;(ii)本公司产品组合的不断扩增;及(iii)本公司产品于全国医疗机构渗透率的不断提升且本公司持续加强产品在专业学术市场的推广。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本公司目前可得的其他资料作出的初步估算,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资料详情将以本公司的年度业绩公告披露为准。

建议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