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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派境外优先股股息的公告

2021-04-30 00:00:00

I.批准境外优先股股息分派计划

兹提述(i)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分别于2018年7月20日、2019年3月15日、2019年6月14日及2019年6月20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行发行1,430,000,000美元股息率为5.90%的非累积永续境外优先股(「境外优先股」),以及(ii)日期为2018年8月22日的通函及日期为2018年9月6日的投票表决结果公告,内容有关批准及授权本行董事会(「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处理有关发行境外优先股的所有事项。根据境外优先股的条款,本行拟于2021年6月20日分派境外优先股股息。

上述境外优先股股息分派计划经董事会授权由其授权人士于2021

年4月30日审议及批准。

II.境外优先股股息分派计划

1.计息期间:自2020年6月20日(含该日)至2021年6月20日(不含该日)。

2.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9日

3.股息派付日:2021年6月20日

4.发放对象:于2021年6月19日Euroclear Bank SA/NV (「Euroclear」)及Clearstream Banking, S.A.(「Clearstream」)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纽约梅隆银行卢森堡分行所置存的本行股东名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持有人。

5.扣税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于本行分派境外优先股股息时,本行须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按照境外优先股的条款及条件,相关税费由本行承担,一併计入境外优先股股息。

6.股息率及须予支付的金额:境外优先股的条款及条件规定于第一个重置之日前的初始股息率为5.90%(该股息率为税后股息率,即境外优先股持有人实际取得的股息率)。根据境外优先股的本金金额、股息率及代扣代缴所得税税率,境外优先股的股息金额按照以下方式予以确定:

本行拟分派的境外优先股股息将为93,744,444.44美元,其中将支付予境外优先股持有人84,370,000美元,代扣代缴所得税9,374,444.44美元。

III.执行境外优先股股息分派计划的措施

本行将向于股权登记日名列本行股东名册的境外优先股持有人支付境外优先股股息。本行境外优先股通过Euroclear及Clearstream清算系统持有。于本公告日期,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作为Euroclear及Clearstream的代名人)将为于股权登记日名列本行股东名册之境外优先股的唯一持有人。本行一经就境外优先股向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付息或根据其指示付息后,即被视为本行已履行于境外优先股条款及条件项下的付息责任。最终投资者如对股息在进入清算系统后向最终投资者的后续转付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彼等各自的托管机构或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