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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秘书、财务总监及授权代表变更

2020-07-06 00:00:00

永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刘美婷女士(「刘女士」)已辞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公司秘书」)、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及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六日起生效。

刘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及概无有关彼辞任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欣然宣佈,余浩铭先生(「余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财务总监及授权代表,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六日起生效。余先生于审计、会计咨询及财务管理方面逾18年经验。余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及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彼自香港树仁学院(现称为香港树仁大学)取得会计荣誉文凭,并取得科廷大学的金融硕士学位。

董事会藉此机会就刘女士过往于任内对本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致以谢意并热烈欢迎余先生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