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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2019-07-23 00:00:00

本公告乃由金斯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发佈的内幕消息公告(「二零一七年公告」)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发佈的内幕消息公告(「二零一八年公告」)。诚如二零一七年公告所披露,(i)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美国传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美国传奇」)、(ii)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爱尔兰传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爱尔兰传奇」,与美国传奇合称为「传奇」)及(iii)杨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杨森」)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签署了一项合作及许可协议(「协议」)。根据该协议,除350,000,000美元首付款项外,杨森将在首次出现若干里程碑事件后支付里程碑付款(视乎相关里程碑事件的成绩)。此外,诚如有关与杨森协作达成主要里程碑事件的二零一八年公告所披露,根据协议条款及条件,有关美国临床试验的第一个里程碑事件已经达成,传奇有权享有由杨森向传奇支付的25,000,000美元的里程碑付款。

董事会知悉,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本公司附属公司传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官范晓虎博士(「范博士」)于国家转化医学研究中心(上海)、江宁区政府、江苏省人民医院及本公司组织的新闻发佈会上作出发言(「发言」)。范博士在发言中对协议的里程碑付款作出若干不准确陈述(「该等陈述」)。

为回应该等陈述,董事会谨此澄清,该等陈述属不准确。董事会谨此强调,范博士并无参与协议的商业及财务条款的谈判,也不知悉协议中所载后续里程碑付款的最终财务数据。范博士根据其个人意见及个人对预期里程碑付款金额的预期作出该等陈述,该等陈述不应被视为本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任何指引。

董事会已提醒范博士及本集团管理团队严格按照本公司刊发公告的方式披露资料的重要性,以及未能采取相应行动的不良后果。本公司亦已采取纠正措施以防止该等事件日后再发生,例如向公众提供有关正确披露资料的培训及由有关僱员签署保证书。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或拟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注意投资风险及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