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延迟寄发通函

2019-10-15 00:00:00

兹提述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日有关收购创威兴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之主要交易的公告(「该公告」)。除非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述,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收购事项进一步详情之通函(「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通函亦将载有本集团之财务资料、经扩大集团之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目标公司之财务资料及物业估值以及上市规则规定之其他资料。

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落实将载于通函之若干内容,包括(其中包括)经扩大集团之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及目标公司之财务资料,故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且联交所已批准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即本公司将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通函。倘本公司情况有变,则联交所可能会撤回或变更上述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