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股东週年大会日期
变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期间
以及末期股息派付日期
兹提述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的年度业绩公告(「该公告」)。
变更股东週年大会日期及变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期间
本公司宣佈,本公司原拟于2023年6月6日(星期二)下午三时正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将因行政原因而改期至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三时正举行。
因此,本公司为釐定本公司股东(「股东」)出席股东週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资格,将会于2023年6月23日(星期五)至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日)期间(而非该公告载述于2023年6月1日(星期四)至2023年6月6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日)之原定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不接受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于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或彼等之委任代表或正式授权之公司代表有权出席股东週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凡拟出席股东週年大会及于会上表决的人士,须于不迟于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将所有转让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交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就H股持有人而言)或本公司中国办公地址,地址为中国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社区富华路31号中盈盛达国际金融中心1栋4101室–4110室(就内资股持有人而言),以办理登记手续。
末期股息派付日期及更改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期间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向股东派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本公司内资股及H股人民币0.035元(未考虑任何税务影响)(「建议末期股息」),惟须经由股东于股东週年大会上批准。建议末期股息(倘经股东批准)将如该公告所披露的于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或前后(而非该公告所披露的原定付款日期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或前后)派付。
因此,本公司为釐定股东收取建议末期股息之权利将于2023年7月4日(星期二)至2023年7月7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日)期间(而非该公告所载于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至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日)之原定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不接受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于2023年7月7日(星期五)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方有权领取建议末期股息。凡拟领取建议末期股息(须待股东于股东週年大会上批准)的人士,须于不迟于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将所有转让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交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就H股持有人而言)或本公司中国办公地址,地址为中国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社区富华路31号中盈盛达国际金融中心1栋4101室–4110室(就内资股持有人而言),以办理登记手续。
除于本文上述更改外,于该公告所载所有其他资料及内容保持不变。股东週年大会的通告将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适用法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向股东发行并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