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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向中国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境内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覆

2020-11-24 00:00:00

向中国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境内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覆

兹提述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之公告、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7日之通函(「通函」)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28日之表决结果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于中国发行境内公司债券。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于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28日之股东特别大会,股东考虑及批准于中国拟发行境内公司债券之发行方案建议安排,且相关决议案自股东大会批准日期起计36个月内有效(务请参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所披露之相关公告)。

近日,本公司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发出《关于同意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覆》(证监许可[2020]3137号)(「批覆」)。批覆详情载述如下:

1.中国证监会同意本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2.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3.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遵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4.批覆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5.倘若本公司于同意注册之日起至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前期间发生任何重大事项,则本公司将会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汇报并处理相关事项。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批覆规定在股东特别大会授权范围内处理与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之事项,且及时履行资料披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