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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主席、执行董事及董事委员会组成之变更

2020-03-19 00:00:00

主席兼执行董事辞任

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颜传华先生因工作调动已辞任董事会主席(「主席」)、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主席以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职务。

颜传华先生之辞任将于本公司股东(「股东」)于本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批准建议委任杨俊先生为执行董事时生效。颜传华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会之间并无分歧,亦无与其辞任有关的事宜须提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股东垂注。董事会已确认,概无有关颜传华先生辞任的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藉此就颜传华先生于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诚挚谢意。

建议选举执行董事及主席及董事委员会组成之变更

董事会建议选举杨俊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并接替颜传华先生担任主席、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股东于本公司的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直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时止。杨俊先生已确认就此提名并无不同意见。

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须予披露的杨俊先生的履历详情如下:

杨俊先生,49岁,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函授学院」)完成大专课程并于1996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主修经济管理。彼进一步于函授学院完成行政管理本科课程及于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係学院完成公共管理博士研究生课程,并分别于2004年12月及2013年6月取得其毕业证书。

杨先生于1989年8月至1999年3月于三门县珠嶴农技站开始其职业生涯,其最后职位为站长。然后,彼于1999年3月至2001年12月于三门县农经委任职,其最后职位为副主任。杨先生曾于多个政府部门任职,包括(i)于2001年12月至2002年6月担任三门县农业局副局长;(ii)于2002年6月至2005年4月担任三门县沿赤乡党委副书记兼乡长;(iii)于2005年4月至2009年4月担任三门县小雄镇党委书记兼人民代表大会主席;(iv)于2009年5月至2012年4月担任三门县建设规划局局长兼党委书记;(v)于2012年4月至2014年9月担任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及(vi)于2014年9月至2018年3月担任台州市政府经济合作办公室副主任兼党组成员。杨先生自2018年3月起一直担任天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党组成员。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杨俊先生确认,(1)彼于过往三年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亦无担任任何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或监事;(2)彼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及(3)彼于本公告日期并无于本公司任何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杨俊先生确认,并无其他资料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须予以披露,亦无有关委任杨俊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的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

倘建议委任杨俊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批准,本公司将儘快与其订立相关董事服务协议。杨俊先生任职期间的薪酬将由董事会(将经股东于本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授权)根据本公司的薪酬政策釐定。有关相关董事服务协议的资料将适时予以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