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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及授权代表辞任;(2) 建议委任执行董事;及 (3) 委任授权代表

2024-03-01 00:00:00

(1) 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及授权代表辞任; (2) 建议委任执行董事; 及 (3) 委任授权代表 宜明昂科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各自为一名「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以下变动: 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及授权代表辞任 宋子一女士(「宋女士」)已提出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财务官,自2024年3月2日起生效,以投放更多时间从事其他商业事务。 于宋女士辞任后,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彼亦不再担任本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宋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概无有关彼辞任而须敦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之事宜。 董事会谨此向宋女士于彼任期内为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谢忱。 建议委任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佈,经考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推荐建议后,董事会议决提名关梅女士(「关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建议委任关女士须待股东于本公司应届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形式批准后,方告作实。 关女士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关女士,41岁,于2018年10月8日作为投融资战略部总监加入本集团,并自2022年5月23日起担任董事会秘书。彼负责本集团融资活动、内部控制以及证券及上市事务。关女士亦自2022年6月14日起担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 关女士在生物科技及投资行业拥有逾15年工作经验。彼自2018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投融资战略部总监。在职业生涯早期,关女士曾在General Biologics, Inc.担任分析师。彼于2008年8月至2010年9月在ChinaBio Consulting LLC担任项目经理。关女士亦曾在海纳亚洲创投基金任职,并于2016年2月至2018年9月在利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 关女士于2003年7月获得中国山西大学生物科学学士学位,并于2007年6月获得中国南京大学植物学硕士学位。彼于2016年6月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基金从业资格。 截至本公告日期,关女士持有作为嘉兴昶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之一)有限合伙人的约2.2%的合伙权益,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0.09%的间接权益。 截至本公告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关女士确认:(i)彼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分别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係;(ii)彼并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持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权益;(iii)彼并无于本集团担任任何其他职位;及(ⅳ)彼于过往三年并无于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无有关委任关女士的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规定作出披露,亦无有关彼委任的其他事项需提请股东注意。 待于股东週年大会上批准关女士的委任后,本公司将与关女士订立服务合约,期限自于股东週年大会上批准关女士的委任之日期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当日止,惟其任期将不超过三年,且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关女士合资格于其任期届满后于股东大会上重选连任。于委任关女士为执行董事生效后及根据建议服务合约,经考虑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彼将无权就彼担任执行董事职务收取董事袍金,但将继续就彼于本集团内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金每月人民币42,000元以及参考关女士于本公司的职务及职责、当前市况及本公司薪酬政策釐定的花红。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有关建议选举关女士为执行董事的资料的通函连同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将适时寄发予股东。 待股东于股东週年大会上批准委任关女士为执行董事后,董事会的组成将符合上市规则第13.92条有关董事会性别多元化的规定。 委任授权代表 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首席科学官兼执行董事田文志博士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自2024年3月2日起生效,以填补宋女士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的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