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间结束
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
本公司宣佈,招股章程所述超额配股权已由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包销商)于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按发售价每股H股18.60港元(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0.00015%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交易徵费及0.00565%联交所交易费)部分行使,涉及合共917,800股H股,约占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的5.35%(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
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间结束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本公司宣佈全球发售的相关稳定价格期间于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
稳定价格操作人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或其联属人士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士)在稳定价格期间采取的稳定价格行动载于本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