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
中期报告
本公告由宜明昂科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8(1)条的附注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全体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i)本集团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财务资料;
ii)关于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第2部守则条文的声明;及
iii)关于本公司并无违反其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其他监管规定有关其根据上市规则第13.48(1)条项下规定刊发及分发其中期报告的责任的声明,
已包含于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8月24日的招股章程内,而招股章程可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immuneonco.com)上查阅。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3.48(1)条的附注,本公司将不会根据上市规则第13.48(1)条在联交所或本公司网站上独立刊发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或中期摘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