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澳狮环球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宣佈。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特此宣佈董事会已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二日批准及采纳股息政策(「股息政策」)。根据股息政策,在决定是否建议派发股息及在釐定股息金额时,董事会须考虑下列因素,其中包括:
(i)本集团的实际和预期财务业绩;
(ii)本集团预期营运资本要求,资本开支要求及未来扩展计划;
(iii)本集团的流动资金状况;
(iv)本集团须遵守之财务契诺及本集团的贷款人施加于本集团于派息时的限制;
(v)整体经济和政治条件,以及对本集团未来业务和财务表现可能有影响的外围因素;及
(vi)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
本公司派付股息亦须遵守适用的法例及规例,包括百慕达法例及本公司章程细则。董事会将继续不时检讨此股息政策。概不保证会在任何指定期间派付任何特定金额的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