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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11-26 00:00:00

本公告由滙能集团控股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之规定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或「董事」)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草拟本及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的初步审阅,与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一九年同期」)的溢利约32.9百万港元比较,预期本集团将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亏损不少于70百万港元。

受限于本集团于本期间的中期业绩(「二零二零╱二零二一年中期业绩」)尚未落实,董事会认为本集团的预期亏损主要归因于下列原因:

(i)本集团收入较二零一九年同期下降不少于80%,乃主要归因于(i)本期间内国际贸易政策、全球金融形势的不确定性持续升级及COVID-19疫情带来的负面经济影响对客户及分销商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客户需求下降及产品交付延误,从而令节能产品贸易分部收入减少不少于80%;及(ii)相关出行限制妨碍了本集团于本期间内于中国提供咨询服务,从而令咨询服务分部收入减少100%;及

(ii)于本期间的金融资产修改亏损不少于60百万港元,乃主要由于向本集团受COVID-19疫情影响的其中一名客户给予折扣以换取提前偿付未偿还付款。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基于现时可得资料(包括本集团于本期间的综合管理账目草拟本)作出的初步评估,而该等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落实二零二零╱二零二一年中期业绩,亦有待作出必要修订。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预期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底前刊发的本公司二零二零╱二零二一年中期业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