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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牧场二零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2018-02-05 21:06:00

兹通知: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星期一)下午二时三十分在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58号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批及授权以下事宜:

除非另有所指,本通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的通函(「该通函」)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拟议决议案详情请见该通函。

作为特别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关於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作为普通决议案

2.审议及批准《关於公司仅采用内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议案》。

3.审议及批准《关於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为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附注:

1.为确定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本公司将自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五)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星期一)止(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东登记手续,期间不会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不迟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星期四)下午4时30分前送达本公司於香港的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以作登记。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星期四)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H股股东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

2.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及在投票表决时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3.代表委任表格须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五)下午二时三十分或临时股东大会任何续会举行时间前不少於24小时或者在指定表决时间前不少於24小时,以专人送递或以邮递方式送达本公司於香港的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倘代表委任表格由根据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的人士签署,则经公证人签署证明的有关授权书或授权文件的副本须如代表委任表格所述同时递交。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4.股东或其受委代表须於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明文件。

5.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须填妥回条,并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星期二)下午4时30分前专人送递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於香港的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6.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39(4)条的规定,除主席以诚实信用原则作出决定,容许纯粹有关程序或行政事宜的决议案以举手方式表决外,股东大会上,股东所做的任何表决必须以投票方式进行。因此,根据公司章程第86条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主席将要求投票表决,从而本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所载的所有决议案将以投票方式表决。於大会上进行投票表决时,有权投两票或以上的股东(包括受委代表)毋须就其全部票数投票。

7.预计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持续时间不超过一天。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的股东或其受委代表的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8.本公司中国主要营业地点位於:

中国

甘肃兰州市

城关区

雁儿湾路158号

电话:(86) 93187 53001

传真:(86) 93187 53001

本公司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地址为:

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M楼

电话:(852) 2862 8628

传真:(852) 2865 0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