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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出售全资附属公司的关连交易

2019-08-08 00:00:00

于2019年8月8日,本公司与买方订立股权及债权收购协议,据此,买方同意收购,本公司同意出售项目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本公司对项目公司的债权,总代价为人民币571,959,884.71元(其中,债权本金获得清偿之日止期间的利息金额以实际付款日金额为准)。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买方为红星美凯龙控股之全资附属公司,而红星美凯龙控股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故买方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买方与本公司之交易事项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就交易事项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故交易事项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公告及申报规定,惟豁免遵守独立股东之批准规定。

鉴于本公司董事车建兴先生、陈淑红女士、车建芳女士、徐国峰先生、蒋小忠先生于拟进行的交易中有利益衝突或潜在利益,彼等已于批准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决议案上放弃投票。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董事于该交易事项中拥有任何重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