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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

2021-02-24 00:00: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本公司获股东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融人寿」)提名陈朝辉先生(「陈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截至2021年2月18日,中融人寿持有本公司78,999,969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约2.0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本公司持股比例1%以上的股东,本公司拟行使股东权利,提议增补陈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并推荐陈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中融人寿并承诺自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经2021年3月19日举行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当选为董事后的一年内,持股数量不低于本公司总股本的1%。

陈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委任,须经本公司股东(「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陈先生的简历载列如下:

陈朝辉先生,42岁,2017年7月加入中融人寿,于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担任总精算师,自2018年12月起担任副总经理,自2019年1月起担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彼自2003年7月至2017年7月期间曾先后就职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亚太区精算部,期间主持产品开发、精算评估、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管理等相关工作及相应团队管理。

陈先生于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就读南开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陈先生同时是中国精算师协会正会员(FCAA)及北美精算师协会正会员(FSA)。

陈先生将于获本公司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委任后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将自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委任之日起至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陈先生在其任期届满后将可膺选连任。倘陈先生或本公司向另一方提供不少于一个月的书面通知,或陈先生任期届满未获续聘,服务合约将予以终止。陈先生作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期间将不会收取任何非执行董事薪酬。

除上文披露外,陈先生并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且于其获委任日期前三年内亦无在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且并无其他重大委任及专业资历。

就本公司所知,陈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亦无于本公司证券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章)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且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任何其他相关机构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纪律行动。

除上文披露外,并无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巿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的要求作出披露,亦无有关陈先生获委任的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

有关增补陈先生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将采取累计投票制。在累积投票制下,股东只需在「赞成」栏填写投票数,「反对」及「弃权」票均视为无效。董事候选人中由所得选票代表表决权较多者当选为董事。有关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及安排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将于适时发佈的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