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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及关连交易

2020-06-01 00:00:00

该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卖方订立该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销售股本,代价为人民币73,500,000元(可向下调整)。

上市规则的涵义

TGL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于本公告日期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4.2%。卖方由TGL拥有约85.02%。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卖方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并须遵守其项下的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由于有关收购事项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低于100%,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收购事项亦构成本公司的主要交易,并须遵守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规定。

一般资料

本公司已成立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以就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浤博资本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此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供独立股东考虑并酌情批准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预期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进一步详情;(ii)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iii)上市规则项下规定的其他资料的通函,将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