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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秘书变更(2) 授权代表变更; 及(3)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变更

2019-12-31 00:00:00

瑞慈医疗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周庆龄女士(「周女士」)已辞任本公司公司秘书(「公司秘书」)之职务,并终止担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在香港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之本公司授权代表(「上市规则授权代表」)及于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项下之本公司授权代表(连同上市规则授权代表,统称「授权代表」),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周女士已确认无任何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请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宣佈陈坤先生(「陈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陈先生为香港执业律师。陈先生现为香港律师行黄嘉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门从事企业融资工作。陈先生为执业律师,并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获得香港律师资格。陈先生拥有香港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

董事会衷心感谢周女士为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董事会谨此欢迎陈先生加入。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起,本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之地址将更改为香港金钟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一座24楼2413A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