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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慈医疗盈利预警

2018-02-09 19:31:00

本公告乃瑞慈医疗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基於本公司目前可得财务资料,预期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将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净亏损,约为人民币50.00百万元至人民币80.00百万元,而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净盈利约为人民币58.92百万元。预期中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净亏损主要由於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下列因素所致:(i)新开业以及处於筹建期内的体检中心产生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ii)新开业以及处於筹建期内的三家专科医院产生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以及(iii)外汇损失。

董事会谨此强调,本公司仍在落实其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年度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於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未经审核的合并管理账目及本公司目前可得的其他资料做出的初步计算,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本公司合并财务资料详情将以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将於2018年3月底前公布的年度业绩公告披露为准。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