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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持续关连交易及有关租赁物业之持续关连交易的自愿性公告

2022-04-28 00:00:00

终止持续关连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1月5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i)亿雅捷北京(作为租户)与北京路网公司(作为业主)就租赁物业E订立的新物业E租赁合同;及(ii)京投卓越(作为租户)与北京路网公司(作为业主)就租赁物业F订立的新物业F租赁合同。

董事会宣佈,于2022年4月28日,(i)亿雅捷北京和北京路网公司订立物业E终止合同,据此,双方同意终止新物业E租赁合同,自2022年5月1日起生效;及(ii)京投卓越和北京路网公司订立物业F终止合同,据此,双方同意终止新物业F租赁合同,自2022年5月1日起生效。

物业H租赁合同

董事会自愿进一步宣佈,于2022年4月28日,华启智能(作为租户)和北京装备集团(作为业主)订立物业H租赁合同,据此,华启智能同意自北京装备集团租赁物业H,租赁期由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29日为期一年。

上市规则之涵义于本公告日期,京投香港持有本公司1,157,634,900股股份,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55.20%。京投香港为本公司一名主要股东及因此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京投为京投香港的唯一实益股东,且为北京路网公司及北京装备集团的唯一权益持有人。因此,北京路网公司及北京装备集团各自分别为京投及京投香港的联繫人,故彼等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因此,物业E终止合同及物业F终止合同各自项下拟进行之持续关连交易的终止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35条下的公告规定。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9月28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京投卓越(作为租户)与北京装备集团(作为业主)就租赁物业C订立的2021年物业C租赁合同。2021年物业C租赁合同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根据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兹亦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2月28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乐码仕(作为租户)与北京路网公司(作为业主)就租赁物业D及物业G订立的2022年物业D及G租赁合同。京投为北京装备集团的唯一实益权益持有人。2022年物业D及G租赁合同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根据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北京装备集团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物业H租赁合同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根据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由于2021年物业C租赁合同及2022年物业D及G租赁合同乃于12个月期间订立或完成,故该等租赁合同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将与物业H租赁合同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合併计算。由于物业H租赁合同项下拟进行之交易连同2021年物业C租赁合同及2022年物业D及G租赁合同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按合併基准)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少于5%,而该等租赁合同项下拟进行交易的年度上限均低于3百万港元,故该等拟进行之交易(按合併基准)获完全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披露规定。本公司乃自愿作出有关物业H租赁合同项下拟进行交易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