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转让协议 于2023年12月28日,本集团与融创集团成员公司订立物业转让协议,据此,融创集团成员公司将向本集团转让目标物业,对价约人民币724.8万元,以相关融创集团成员公司应付未付本集团的等额款项抵销支付。 上市规则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融创中国持有本公司合计为49.7%的权益。融创中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并为本公司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物业转让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一项关连交易。 由于物业转让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高于0.1%但低于5%,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物业转让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