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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收购彰泰服务80%股权

2021-04-16 00:00:00

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1年4月16日,融创服务投资(本公司附属公司,作为买方)与泰兴控股(作为卖方)及泰涛控股订立合作框架协议,据此,融创服务投资同意收购,而泰兴控股同意出售彰泰服务8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8亿元(可予调整)。

收购事项完成后,彰泰服务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

彰泰物业是一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处于领先地位的综合性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商,2020年位列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的第63位。于2020年12月31日,彰泰物业的合约建筑面积约为2,478万平方米,其中在管建筑面积约为1,197万平方米。

收购事项将有助于进一步增加本集团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业务规模及管理密度,并提升本集团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竞争力及影响力。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有关收购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均低于25%,故收购事项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的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而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须遵守申报及公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