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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A股之进展公告

2020-08-03 00:00:00

兹提述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日期为2020年3月6日的通函(「该通函」) 以及2020年3月5日、 2020年4月2日、 2020年5月6日、 2020年6月1日及2020年7月2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截至2020年7月31日,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本公司A股股份5,946,108股,占本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的已发行总股本(942,283,673股)的0.63%及已发行A股总股数(622,419,456股)的0.96%,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44.88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8.95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3,422,582.17元(含交易费用) 及人民币243,390,567.2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回购方案。

后续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