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变动以及成立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

2020-06-30 00:00:00

一、董事离任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于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就任后,徐焱军先生(「徐先生」)因其董事任期满六年而离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由2020年6月30日起生效。彼离任后亦不再出任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主席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徐先生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离任之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就徐先生于任期内为本公司所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由衷谢意。

二、新董事委任

董事会谨此宣佈,在本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举行的二零二零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上,白华先生(「白先生」)和俞雄先生(「俞先生」)分别获委任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白先生和俞先生的任期均自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相关决议案之日(即2020年6月30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届满时结束。

白先生的简历如下:

白华先生,50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0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2012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融捷股份有限公司(002192.SZ)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42.SZ,现已更名为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0月至2019年10月任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420.SZ)独立董事。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00723.SZ)独立董事。自2018年2月起至今,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600548.SH,00548.HK)独立董事。自2020年6月起至今,任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30.SZ)独立董事。于本公告日期,白先生并无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

俞先生的简历如下:

俞雄先生,59岁,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研究员,复旦大学理学学士学位。曾任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化学部主任、副院长;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副院长;历任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00420.SH)董事以及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00789.SH)、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433.SZ)、本公司及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000756.SZ)独立董事;曾任国药集团扬州威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曾兼任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客座教授。自2016年10月及2018年11月起至今,分别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健康元」)副总裁及健康元控股子公司上海方予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12月起至今,任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488.SH)独立董事。自2019年9月起至今,任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药学会常务理事、制药工程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上海市化学化工学会荣誉理事。于本公告日期,俞先生持有健康元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下授予的800,000份股票期权,以及被视为拥有钱凌云女士(俞先生的配偶)直接持有健康元3,720股A股的权益。

除本公告披露者外,白先生和俞先生各自(i)于现时及本公告日期前三年内概无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ii)概无于本集团担任任何其他职务;(iii)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均没有任何关係;(iv)亦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指之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的任何权益。

白先生和俞先生将分别于任期内每年领取董事袍金人民币拾贰万元正(税前)及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正(税前)。董事袍金乃参考彼等各自于本公司之职责及责任,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及该等职位之市场薪金范围而釐定。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并无其他有关委任白先生和俞先生分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之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且概无其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项之任何规定而须披露的资料。

三、成立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

董事会谨此宣佈,第十届董事会辖下之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ESG委员会」)已于2020年6月30日成立。成立ESG委员会之目的为促进本集团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的发展及落实。ESG委员会职权范围已刊登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livzon.com.cn)。

四、新委任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白先生获委任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及ESG委员会成员,其任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相关决议案之日(即2020年6月30日)起至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届满时结束。

2.朱保国先生获委任为第十届董事会ESG委员会主席,唐阳刚先生、郑志华先生及黄锦华先生获委任为第十届董事会ESG委员会成员,彼等任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相关决议案之日(即2020年6月30日)起至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届满时结束。

3.第十届董事会的其他成员在本公司五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担任的职位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