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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告 对外投资

2019-06-05 00:00:00

于2019年6月3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的控股附属公司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公司」,由本公司间接持有其55.13%股权)透过协议安排控制的珠海市卡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卡迪生物」)与刘凌峰先生(「刘先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羿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羿合」)、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璟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璟一」)、羿尊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羿尊科技」)签订了关于羿尊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羿尊医药」或「投资目标」)的增资协议(「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卡迪生物将出资人民币30,000,000.00元认购羿尊医药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111,111.00元,占增资完成后羿尊医药注册资本的10%。同时,卡迪生物将与羿尊医药就有关项目开展合作。

刘先生、羿合、璟一、羿尊科技及羿尊医药均为本公司的独立第三方,且增资协议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项下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分别均低于5%,故签订增资协议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的须予公佈交易。签订增资协议已经本公司经营管理层审议通过,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须提交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告乃由本公司自愿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