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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2019-04-11 00:00:00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本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审议批准(其中包括)有关减少本公司注册资本(「建议减资」)及修订(「建议修订」)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鉴于本公司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董建敏先生2017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其所持有的当期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不符合解锁条件,本公司将回购注销其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A股股票2,028股。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股本将由人民币719,050,240股减少至719,048,212股,本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19,050,240元减少至人民币719,048,212元。因此,董事会批准建议减资及建议修订以反映上述变动情况。

建议修订详情载列于本公告的附录内。建议减资及建议修订须待本公司股东于二零一八年度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批准。载有建议减资及建议修订之详细资料的通函将于适时向本公司股东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