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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H股

2021-12-06 00:00:00

兹提述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日期为2021年4月24日的通函(「该通函」)以及2021年4月16日及2021年5月20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授予董事会回购本公司H股的一般授权(「H股回购授权」),以及2021年12月6日的翌日披露报表。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2021年12月6日,本公司回购本公司H股股份2,655,500股,占本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的已发行总股本的0.28%及已发行H股总股数的0.85%,购买的最高价为港币26.65元/股,最低价为港币24.70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港币67,254,005.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H股回购授权。

后续本公司将严格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实施H股回购授权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