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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未动用净所得款项用途

2022-06-20 00:00:00

兹提述(i)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日期为2019年10月28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内容有关全球发售,(ii)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内容有关净所得款项用途,及(iii)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变更净所得款项用途。

除非另有所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的词汇与招股章程及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变更未动用净所得款项用途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动用净所得款项约人民币480.05百万元,而未动用净所得款项则为约人民币317.57百万元(「未动用净所得款项」)。

经计及本集团的业务需求及净所得款项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已于2022年6月20日决议将未动用净所得款项指定用作「扩大我们的分销网络和覆盖范围,与当地分销商的合作及加大我们的营销力度」的部分变更为「潜在收购」。

截至本公告日期,净所得款项的动用情况及建议变更的未动用净所得款项用途载列如下:

变更未动用净所得款项用途的理由及裨益

根据本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丰富现有产品组合及产业结构,提高本公司核心竞争力,本公司拟投资具备先进医疗器械研发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包括心血管介入、神经介入及外周介入等领域,以满足本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

董事会认为潜在收购有利于丰富本集团的产品管线,而重新分配未动用净所得款项将不会阻碍或不利于本集团的产品组合或业务经营。董事会确认概不会对招股章程所载的本集团业务性质造成重大变动并认为建议变更未动用净所得款项用途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营运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