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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综合业绩公佈

2024-06-21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00)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综合业绩公布年度综合业绩 现恒建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提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比较数字如下: 1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以港元列示)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附注千元千元收益3383102332351 直接成本(376086)(327111)毛利70165240其他收益410612100 行政及其他营运开支(20642)(22312) 经营亏损(12565)(14972) 融资成本 5(a) (146) (352) 除税前亏损5(12711)(15324) 所得税6(144)(5) 年内亏损及全面收益总额(12855)(15329) 每股亏损(港仙) 基本及摊薄7(1.5)(1.8) 2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以港元列示)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附注千元千元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33134 应收租赁款项–65递延税项资产241226 274425 流动资产合约资产247602170537 存货-原材料183992306应收租赁款项655256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85034869491可收回税项1113308现金及银行结余78565112049 394990372947 流动负债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911389280626租赁负债655246 合约负债6727–股东贷款1300013000 13368498872 流动资产净值261306274075总资产减流动负债261580274500 3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附注千元千元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65资产净值261580274435资本及储备股本83008300储备253280266135总权益261580274435 4附注: 1.一般资料及呈列基准 本集团主要在香港作为承建商从事地基业。本公司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根据开曼群岛法例第22章公司法(一九六一年第3号法例,经综合及修订)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份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上市」)。 本公布所载年度业绩并不构成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惟摘录自该等财务报表。 此等财务报表乃遵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有关统称包括所有适用之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编制。此等财务报表亦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之适用披露规定。 2.会计政策变动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若干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及指引,并于本集团本会计期间首次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约*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修订本),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错误变动:会计估计定义*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利得税,单项交易所产生与资产及负债相关递延税项*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利得税,国际税项改革-支柱二规则范本*香港会计师公会指引-取消强积金–长期服务金对冲机制对会计之影响该等变化对本集团财务报告如何编制或呈列当前或过往期间的业绩及财务状况并无造成重大影响。本集团并未应用任何于本会计期间尚未生效的新订准则或诠释。 53.收益及分部资料 收益指于年内所赚取建筑合约收益。 分部资料 主要经营决策者视本集团的业务为一个单一经营分部,并据此审阅财务报表。此外,本集团只于香港经营其业务。因此,并无呈列分部资料。 4.其他收益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元千元银行利息收入587509应收租赁款项之利息收入130353销售废料27558 政府补贴(附注)–1066其他69114 10612100 附注: 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成功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府」)设立的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的「保就业」计划申请资助。补贴资金的目的是透过向企业提供财政支援,以协助他们保留现时雇员,或在重振业务时增聘员工。根据授出条款,本集团须于补贴期间参照各补贴月份拟聘请之员工数目聘请足够数目之员工。 5.除税前亏损 除税前亏损已扣除╱(计入)以下各项: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元千元 (a) 融资成本租赁负债之利息146352 146352 6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千元千元 (b)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薪酬)界定供款退休计划供款785766 薪金、工资及其他福利3216232736 3294733502 (c) 其他项目折旧101111低价值资产之租赁费用4040短期租约之租赁费用11921192净汇兑损失14211995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之 减值拨备╱(拨回)55(81)核数师酬金 –核数服务10801270 –其他服务420510 6.所得税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的所得税指: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元千元本期税项本年度香港利得税拨备149154 过往年度少╱(多)提拨备10(155) 159(1) 暂时差额的产生及拨回(15)6 1445 附注: (i) 根据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的规则及规例,本集团毋须缴纳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的任何所得税。 7(ii) 除本公司为合资格企业以两级制利得税率制度外,二零二四年香港所得税以16.5%(二零二三年:16.5%)按当年预算应课税计提。 本公司首2000000元之应纳利润乃按8.25%缴纳税款,而余下之应纳税利润则按16.5%缴纳税款。 二零二四年香港利得税拨备亦已计政府就各业务于二零二三至二零二四年课税年度的 应付税项减免100%(最多减免3000元)后计算(二零二三年:于二零二二至二零二三年课税年度的应付税项减免100%(最多减免6000元))。 7.每股亏损 (a) 每股基本亏损 每股基本亏损按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12855000元(二零二三年:亏损15329000元) 及已发行股份的加权平均数830000000股(二零二三年:830000000股)计算。 (b) 每股摊薄亏损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潜在摊薄股份。 8.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元千元 应收贸易账款(扣除减值拨备后之净额)2380735596 按金、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项(附注(i)及(ii)) 7102 8030 应收保留金(扣除减值拨备后之净额)(附注(iii)) 19439 25863 应收股东款项(附注(iv)) – 2 5034869491 附注: (i)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除3613000元(二零二三年:75000元)余额预期于一年后收回或确认外,所有余额预期于一年内收回或确认为开支。 (ii)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5158000元按金(二零二三年:1330000元)已抵押来出具履约保证。 (iii) 于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所有应收保留金预期于一年内收回。 (iv)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应收股东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于年内偿还。 8(a) 账龄分析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中包括应收贸易账款,其于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及扣除减值拨备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元千元一个月内1422331414超过一个月但于两个月内87571685 超过两个月但于三个月内827– 三个月以上–2497 2380735596 应收贸易账款通常自开票日期起30-90日内到期。 9.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元千元应付贸易账款5988452236 工程项目拨备(附注(i)) 19395 10498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3461317892 11389280626 附注 (i) 工程项目拨备千元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0498增加拨备9172 已使用拨备(275)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9395 9(a) 账龄分析 计入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的为应付贸易账款,于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元千元一个月内304917754超过一个月但于两个月内4961219827超过两个月但于三个月内201010841三个月以上52133814 5988452236 10.股息 (i) 归属于上年财政年度应付本公司权益股东的股息于年内批准及派付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元千元上年财政年度之末期股息于年内获批及 派付每股零仙(二零二三年:三仙)–24900 董事会决议就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不宣派任何股息(二零二三年:无)。 11.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于其日常业务过程中就本集团附属公司妥善履行承接项目之责任作出担保的履约保证之或然负债为112229000元(二零二三年:60955000元)。 履约保证预期将根据各建筑合约的条款获解除。 10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及财务回顾 本集团主要作为承建商于香港从事地基业,负责本地客户的地基工程以及相关工程,包括拆卸工程、地盘平整工程、现场土地勘测工程及一般建筑工程。 业务回顾 本集团获邀承接香港私营建筑项目的地基工程及相关工程,专注于设计及建造项目,并担任总承建商。 本集团专注于设计及建造项目,乃因其灵活地且有能力制作迎合客户要求及符合地盘状况的地基设计计划。于二零二三╱二四财政年度,就「设计及建造」合约而言,本集团已成功以替代设计进行建筑工程,不仅符合技术要求,且更具成本效益。 于二零二三╱二四财政年度,本集团获授合约总值为700.5百万港元的三个新项目。四个项目已于年内完成。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未完工合约金额691.1百万港元的六个项目全为在建中。 于二零二四年 获授年度╱项目合约类型三月三十一日的状况二零一九至二零二零年度鹤园街设计及建造已完工二零二零至二零二一年度和生围监测及保养在建德辅道中设计及建造在建二零二一至二零二二年度皇都戏院仅建造已完工中华游乐会设计及建造已完工二零二二至二零二三年广播道设计及建造已完工 罗便臣道 27D-F 设计及建造 在建二零二三至二零二四年罗便臣道105设计及建造在建大埔滘234设计及建造在建甘道38设计及建造在建 11财务回顾 于二零二三╱二四财政年度,11个项目分别贡献收益及毛利约383.1百万港元及7.0百万港元,而于二零二二╱二三财政年度的收益及毛利332.4百万港元及5.2百万港元由13个项目贡献。五大项目贡献的收益为306.8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316.2百万港元),其中最大项目贡献总收益之22.5%。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团所录得之合约收益较二零二三年同年增加约50.7百万港元。毛利由二零二三年同年约5.2百万港元增加约1.8百万港元至本年度约7.0百万港元。毛利率亦由二零二三年1.6%增加至本年度的1.8%,主要由于(其中包括)本集团年内有些已完成项目于完工后实现利润。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减少约1.7百万港元至约20.6百万港元,而二零二二╱二三财政年度为约22.3百万港元,主要由于薪金及人民币银行存款产生外汇损失减少。 因此,二零二三╱二四财政年度除税前亏损为12.9百万港元,而上一个财政年度亏损为15.3百万港元。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架构于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流动比率3.03.8 资产负债比率15.0%6.7% 附注: 1.资产负债比率按债项(包括租赁负债及股东贷款)除以报告日期的权益总额计算。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曰,资产负债比率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减少1.7百份点,主要由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曰年内偿还租赁负债5.2百万港元。 12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78.6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112.0百万港元)的现金及银行结余,当中43.9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43.6百万港元)为受限制银行结余。该等受限制银行结余乃持作为项目发行担保债券及用作我们的一般银行融资需要。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银行透支(二零二三年:无)。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本架构包括261.6百万港元之权益及13.1百万港元之债项。 本集团采用审慎方法进行现金管理。除某些债项包括租赁负债及股东贷款外,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未偿还债项。结算应付贸易账款的付款占大部分本集团现金流出。考虑到负债比率较低,本集团能够产生现金及满足现时现金需要。本集团在任何情况下均可动用其190.0百万港元之银行融资,其中约100.2百万港元为尚未动用及无限制的银行融资。 雇员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48名全职雇员(二零二三年:53名)。本集团根据整体市场水平及个别雇员之表现,以及本集团之业务表现,提供具竞争力之薪酬待遇。薪酬待遇包括薪金及绩效花红,以及包括培训及强积金在内之其他福利。 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资本承担(二零二三年:无)。 或然负债 除于本公告附注11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其他或然负债。 持有重大投资、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以及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计划 于二零二三╱二四财政年度内,本集团概无持有重大投资、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其他计划。 13未来前景 考虑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增加土地供应的政策以及对基建投资的承诺,本集团预计从中期来看建筑业将会复苏。尽管香港建筑业竞争激烈,董事会仍对本集团凭借悠久声誉、上市平台及稳健财务状况令未来净利润及营运规模取得发展充满信心。为保持竞争力,本集团将继续坚持其业务策略,扩大产能以捕捉更多商机,增强地基设计能力及项目管理技能,向客户提供优质灵活的解决方案。 股息 董事会议决不宣派二零二三╱二四财政年度之末期股息。 暂停办理股东名册登记 为确保享有出席本公司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权利,本公司将由二零二四年九月三日(星期二)至二零二四年九月六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东名册登记,期间将不会登记本公司股份过户。本公司股东务请确保所有填妥之股份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最迟必须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 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于本年度,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报告期后事项董事会并不知悉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后直至本公布日期所发生任何重大事项须予以披露。 企业管治本公司知悉公司透明度及问责十分重要。本公司致力于达致高水准的企业管治及通过更有效的企业管治程序带领本集团取得更好业绩及提升公司形象。 14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上市后一直应用及遵守上市规则附录C1的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所载守则条文,惟偏离守则条文C.2.1条者除外,阐释如下: 根据守则条文C.2.1条,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分开并不应由同一人士担任。刘伯文先生为主席兼行政总裁,负责本集团整体策略性发展、项目管理及客户管理。 董事会认为,刘伯文先生同时担任主席及行政总裁可确保一致及持续规划及执行本公司的策略。董事会认为,考虑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不同背景及经验,现时安排下的权力平衡、问责制度及独立决策将不会受损,而董事会由相同数目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执行董事组成,亦令董事会的独立性有所提升。此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仅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可于其认为于必要时自由及直接联络本公司的外聘核数师及独立专业顾问。 审核委员会审阅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且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 遵守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作为 董事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操守准则(「标准守则」)。经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后,各董事均确认彼等于本年度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标准。 核数师的工作范围 本集团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已将初步公布所载本集团截至二 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以 及相关附注之数字,与本集团该年度之草拟综合财务报表所载金额比较,并核对一致。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就此进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核证委聘,因此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初步公布发表意见或鉴证结论。 15刊发年度业绩、年报及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业绩公布刊载于本公司网站www.inconstruction.hk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年报及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将应要 求于适当时间寄发予股东,亦将刊载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 致谢 董事会谨就本集团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努力及奉献,以及就股东、业务联系人士及其他专业人士于年内的支持深表谢意。 承董事会命现恒建筑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刘伯文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于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刘伯文先生、郑荣昌先生及关洁心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梁梓坚先生、林志雄先生及莫锦嫦女士。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