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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19-03-07 00:00:00

本公告由培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巿规则(「上巿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巿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其他资料的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益将较去年同期录得超过20%的升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溢利亦将较二零一七年同期大幅上升,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会录得超过15,000,000港元的纯利。

收益上升主要由于:

(i)本集团的中国浓缩中药配方颗粒(「浓缩中药配方颗粒」)分部的销售因本集团分销商的销售额增加而上升。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继续投入更多销售及分销费用以加强本集团在中国的产品及品牌宣传,因此得以开拓更多新客户,而向本集团现有客户的销售亦持续增长。

(ii)二零一七年新收购附属公司的业绩全面併入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而于二零一七年同期只有自收购完成起少数月份的业绩併入本集团的业绩。

溢利上升主要由于(i)基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生物资产估值,本集团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收益较二零一七年同期有所增加,(ii)中国浓缩中药配方颗粒分部的溢利贡献较二零一七年同期有所增加;及(iii)二零一七年新收购附属公司的溢利贡献。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参考目前可得资料(包括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后所得的初步评估而作出,并可予调整。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实际年度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者有所不同。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根据上巿规则,有关公告预计将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底前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