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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有关可能收购事项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0-12-23 00:00:00

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于联交所交易时段后),本公司已与潜在卖方订立有关可能收购目标公司51%股权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可能收购事项之条款须待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订约各方进一步磋商,并须待订约各方订立正式协议后,方可作实。由于可能收购事项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故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倘正式协议获订立及可能收购事项得以落实,其可能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构成本公司之须予公佈交易,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于适当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