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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地乳业联席公司秘书辞任、变更授权代表及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

2017-10-27 12:07:00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下列变动,自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1) 吴倩仪女士已辞任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

(2) 张昕女士将於吴女士辞任後担任本公司之唯一公司秘书并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及

(3) 施玲珑女士已获委任为法律程序代理人。

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之辞任

中国中地乳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吴倩仪女士(「吴女士」)已辞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自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生效。同日,彼辞任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第3.05条项下本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及上市规则第19.05(2)条项下本公司於香港接

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法律程序代理人」)。吴女士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吴女士辞任後,本公司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张昕女士(「张女士」)将担任本公司之唯一公司秘书。

董事会藉此机会衷心感谢吴女士在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

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之委任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张女士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及施玲珑女士已获委任为法律程序代理人,上述委任自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