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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告 - 提供财务协助

2021-09-12 00:00:00

本公告由本公司自愿作出。

股东贷款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1年9月10日(交易时段后),枞树互联(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枞树管理与中安信智行订立股东贷款协议,据此,枞树互联及枞树管理同意提供本金总额人民币26.00百万元的股东贷款,枞树互联及枞树管理按其于中安信智行的股权比例将分别提供人民币13.26百万元及人民币12.74百万元。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有关枞树互联提供股东贷款的各项适用百分比率低于5%,枞树互联提供股东贷款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并不构成本公司的须予公佈交易。

于本公告日期,徐先生为(i)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及(ii)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为本公司关连人士。此外,由于枞树管理为徐先生的30%受控公司,因此枞树管理为徐先生的联繫人及因此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中安信智行由智行链直接全资拥有,而智行链分别由枞树互联及枞树管理拥有51%及49%权益。

因此,枞树互联向中安信智行提供股东贷款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然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9条,枞树互联提供股东贷款获得全面豁免,理由是(i)其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及(ii)其乃基于枞树互联及枞树管理于中安信智行直接持有的股权比例,且并无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