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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可能认购若干理财产品

2020-07-13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丘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

背景

董事会宣佈,为进一步提升本集团閒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合理和更有效率地利用财务资源,在充份考虑本集团正常营运资金需求、资金安全性及流动性等因素后,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昆山丘钛中国可能向多于一家中国商业银行发行人认购理财产品(「拟认购事项」)。为协助内部风险管控部门、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了解和评估该等理财产品的特性和投资风险,本集团将拟认购的理财产品分类为(i)固定期限非保本型理财产品(「A类产品」)和(ii)无固定期限非保本型理财产品(「B类产品」)(以上统称「若干理财产品」)。

(i) A类产品

A类产品为固定期限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介乎90至365天,收益浮动及并无保障,预期年收益率通常介乎2.8%至4.1%,不保本,产品风险级别为低至中级, A类产品的相关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类资产、货币巿场工具和基金、债券类产品、资产支持证券、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和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产品认购后不可以提前赎回,可以用于作为该理财产品发行银行的银行借款及╱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抵押担保。

(ii) B类产品

B类产品为无固定期限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浮动及并无保障,预期年收益率通常介乎1.8%至3.4%,不保本,产品风险级别为低至中级, B类产品的相关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类资产、货币巿场工具和基金、债券类产品、资产支持证券、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及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 B类产品认购后可于通知商业银行当天或下一个交易日的指定交易时间内赎回(产品认购当天除外)。

本集团的理财政策

本集团的理财政策首次披露于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的本公司招股章程,并经风险管理委员会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作出修订,有关详情于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一九年年报均有持续披露。根据本集团的理财政策,单笔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人民币5,000万元)的理财产品投资,需要取得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及固定期限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不得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若购买若干理财产品,本集团将视认购金额之大小按本集团理财政策提呈风险管理委员会予以批准。

拟认购事项之理由及裨益

拟认购事项将由本集团根据理财政策监察并动用閒置自有资金进行,并在预期拟认购事项不会对本集团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带来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集团主营业务发展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进行。

经考虑理财产品: (i)风险水平及过往同一产品或同类产品的本金保障情况; (ii)预期收益率及过往同一或同类产品的收益率情况; (iii)期限及赎回机制;及(iv)是否可用于银行借款及╱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抵押担保,董事认为上述拟认购事项将不会对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发展构成不利影响,并可提供优于一般商业银行存款利息的收益,从而可有效提升本集团閒置自有资金的收益率,将符合本集团的理财政策及符合本集团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遵守本集团理财政策的前提下,本集团考虑结合閒置资金及资金预算于恰当时认购理财产品,并将努力分散投资在不同银行及理财产品,以降低集中度风险。本集团将实施充足及适当的内部监控,以确保拟认购事项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集团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一般事项

本集团可能认购或可能不认购若干理财产品。倘拟认购A类产品及╱或B类产品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章之须予公佈的交易,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作进一步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