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由丘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目前可得之资料及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及╱或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之未经审核管理报表之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间」)之股东应占综合溢利可能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同期」)之股东应占综合溢利约人民币21,692,000元增长约400%至500%。 董事会相信预期录得综合溢利同比明显增长主要是由于以下因素:(i)于本期间,全球智能手机销售情况好转,本集团于全球主要智能手机品牌的合作份额提升,同时,本集团于应用于车载和物联网(IoT)领域的摄像头模组业务取得明显进步,令得本集团摄像头模组销售数量同比增长约30.8%,产能利用率较同期明显改善;(ii)于本期间,本集团继续坚持以中高端摄像头模组为主的经营策略,三千二百万像素及以上应用于手机的摄像头模组和应用于其他领域的摄像头模组的合计销售数量于摄像头模组销售总量的占比达到约49.2%,高端产品占比提升帮助改善了本集团的产品附加值,并进一步有利于毛利率的改善;及(iii)于本期间,本集团投资的一家联营公司的经营业绩较同期改善,归属于本集团的联营公司亏损金额较同期明显减少。 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基于本公司目前可得之资料及董事会对本集团本期间之未经审核管理报表之初步审阅的初步评估得出,其并未经本公司之独立核数师及╱或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因此,本集团本期间的实际业绩可能有别于本公告所述。董事会建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司本期间的中期业绩公告,该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中旬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佈。 谨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审慎行事。